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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明创建为人民 文明创建靠人民

时间:2021-12-14 来源:本站 责任编辑:网络

  同住一座城,共爱一个家。

  城市是文明的载体,人民是城市的主人,创建文明城市不只在于城市得“金牌”,更在于百姓得实惠,创建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始终是让人民群众共享城市优质资源、共享社会文明进步,更有获得感、幸福感和安全感。

  创建好不好,群众说了算。城市属于每一位市民,从本质上讲,解决好市民最急最忧最盼的现实问题,实现好、维护好、发展好市民的根本利益,才是我们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最终目的。只有将工作实实在在落到市民关心、基层需要、社会关注的好事实事上,紧紧围绕增进人民福祉来进行,创建才有意义。我们务必坚持为民惠民利民理念,把人民利益放在第一位,把人民群众满不满意、高不高兴、答不答应作为文明创建的评判标准,把文明创建同解决民生问题紧密结合起来,在文明创建的过程中,打造好一个又一个民心工程;要坚定践行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精神文化和时代文明需要的使命,高层次、高水准地建设好我们的城市,精细化、常态化管理好我们的城市,让城市品质高起来、社会风尚暖起来、生态环境美起来,文明礼貌场景处处可见,崇德向善蔚然成风,人民群众真切感受到身边的新变化、得到新实惠。

  创建为了群众,更要依靠群众。共建是共享的前提和基础,共享是共建的结果和归宿。唯有全民共建、全民参与,文明意识才能进一步养成、强化,文明行为才能进一步自发、持续,文明成果才能进一步普惠、共享。深入开展文明城市创建的过程,也是让文明之光照亮城市、文明风尚浸润人心的过程,我们要涵养市民文明意识,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引导群众以高度的主人翁责任感,从小事做起、从细节做起,自觉养成文明行为,提高文明素养,积极参与志愿服务活动,积极投身创建热潮,形成文明创建“朋友圈”,实现“要我参与”到“我要参与”的转变;要发挥群众共建作用,通过创新方式、搭建平台,进一步深化“创建+党建”“创建+志愿”“创建+自治”等群众性创建活动,针对不同问题、不同区域、不同人群设计创建方案,广泛发动群众共建家园,以自己的实际行动为南昌增色、为“创文”添彩。

  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有标准,社会治理水平提升无止境,只要一切为了人民,紧紧依靠人民,让文明成为城市管理者的主动追求,成为城市生活者的自觉意识,城市发展就能实现“颜值”与“气质”双丰收,才能在率先“作示范、勇争先”、再展英雄城雄姿、续写新的时代荣光的奋斗之路上,不断交出让英雄城人民满意的答卷。

  (南昌日报评论员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