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南昌市出台社会救助主动发现机制实施办法

时间:2023-04-25 来源:互联网 责任编辑:南昌视窗

  由“人找政策”向“政策找人”转变 

  为进一步健全社会救助体系,切实兜住兜准兜好民生底线,近日,市民政局制定出台了《关于建立社会救助主动发现机制的实施办法》(以下简称《办法》)。该办法要求各县区(开发区、管理局)密切关注全市有救助意愿但申请能力不足、对申请流程不知晓的特殊困难群众,尤其是低保边缘家庭、支出型困难家庭等低收入人口,主动发现救助需求、动态跟踪、分析研判、主动帮扶,推进社会救助由“人找政策”向“政策找人”转变,不断擦亮“阳光救助”工作品牌。 

  《办法》明确,各单位要建立好基层救助队伍,以县、乡镇(街道)、村(社区)协理员(网格员)为基础,以社区党员、社工志愿者为补充,负责收集本辖区内困难群众遭遇的急难事项线索信息,及时入户核实上报。同时,用好党员帮扶队伍,充分吸收村(社区)报到党员、退休党员等为信息员,发动在职党员干部主动上门发现困难群众帮扶需求,将党员参与主动发现工作纳入村(社区)绩效考核管理及党建述职内容。此外,用活社会工作队伍,以乡镇(街道)、村(社区)社工服务站为载体,充分发挥政府购买服务人员、慈善组织、志愿者的作用,明确其为困难救助联络员,主动对辖区内村(居)民开展全覆盖入户摸排工作。 

  根据《办法》,各单位要完善“六项”制度。县区(开发区、管理局)民政部门要完善定期摸排机制,常态化开展困难群众走访摸排、调查评估、分类分项建立台账;充分利用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,每月进行数据预警分析、交叉比对,重要线索随时比对;持续推广“赣服通”社会救助申请码运用、电子授权,公开畅通社会救助服务热线,确保来电咨询救助及时办理、潜在风险困难群众及时研判;充分发挥宣传主阵地作用,全方位开展政策宣传,不断提升社会救助政策及申请救助流程的社会知晓率;对进村入户发现或接到的救助线索,要第一时间记录困难群众救助需求、上报困难情况,并及时入户实地核查;对涉及多个部门或情况复杂的疑难问题或个案,开展困难家庭帮扶综合评估,在政策条件内灵活性实施综合救助帮扶。 

  “《办法》明确了‘九类’对象。”市民政局社会救助科科长朱国保告诉,对象分别是家庭成员中有年老、残疾、生活不能自理、患有重大疾病的家庭,无劳动能力或弱劳动能力家庭,收入不稳定、持续增收能力较弱、返贫风险较高的脱贫不稳定人口,曾经申请过社会救助、暂时不符合救助条件但存在一定困难的人员或家庭,通过社会救助热线等信访渠道反映救助诉求的人员或家庭,受疫情灾情影响比较严重地区的困难群众,经救助后生活仍存在较大困难且自身发展能力不足的困难群众,各类服刑期内人员的家庭成员、刑满释放人员生活存在较大困难且自身发展能力不足的,县区(开发区、湾里管理局)民政部门规定的其他重点对象。 (冷辉 陈明喜)